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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苍南县监察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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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公室(与监察综合室合署办公): 负责综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编发信息、简报和大事记;承担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和统计工作;承担机关秘书、文印、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会务等工作;处理、督办上级和本委、局领导交办的事项;管理机关财务、财产、车辆调度和行政事务以及对外接待等工作;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处理反映本系统干部的来信来访;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协调机关各室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委、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二、 宣传教育室: 负责制定全县党风廉政的宣传教育规划;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对全县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制定、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计划;指导和检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教育工作。
三、 执法监察室(县政府纠风办公室): 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及效率效果的监督检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专题监督检查,查处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指导和检查全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县行风建设情况,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意见,组织开展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县行风建设,标本兼治,协助有关部门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 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综合工作,提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
五、 信访室(县政府监察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综合反映举报信访信息。负责举报信访案件的承办、协办、转办、督办。对需要检查的信访案件进行初查;协调、指导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信访举报业务工作。
六、 纪检监察一、二室: 负责承办分管范围内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分管乡镇、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七、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查处理县纪委、县监察局立案检查、调查及司法机关移送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审理下级报批案件及征求意见案件,审核备案案件;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申诉案件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工作;承担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复查、备案、协审等工作。
八、 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
(一)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受理管辖范围内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
(三)组织调查、协调处理管辖范围内机关及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四)组织、协调、督促下级机关调查、处理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效能监察投诉问题;
(五)对下级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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